2026年09月01日

通知 | “粤港共融·卓越教育共创计划”首批幼儿园合作基地申报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—2035年)》关于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有关要求,进一步深化粤港教育交流合作,推动高校教育研究成果与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深度融合,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院教育研究与学校改进中心共同发起“粤港共融·卓越教育共创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共创计划”)。

共创计划聚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与园所高质量发展,以长期合作基地为载体,面向区域、集团及园所开展合作共建。现组织开展共创计划首批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对象及方式

申报对象: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、学区、教育集团、幼儿园及有关单位

申报方式:共创计划面向区域、集团及园所开展合作共建。可由行政区、学区、教育集团、教育共同体、名园长(名师)工作室,或其他由一所中心园牵头、辐射带动多所成员园的组织形式申报。申报单位应明确牵头主体,统筹组织相关成员园参与共创计划。

其中,以行政区、学区等区域形式申报的,认定为“合作区”;以教育集团、教育共同体、名园长(名师)工作室或中心园牵头等形式申报的,牵头单位认定为“合作基地”;核心参与、持续参与共创计划的成员园,可认定为“培育园”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拟申报共创计划合作区或合作基地的单位,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合作意愿稳定。承诺参与不少于一个完整合作周期(两年),保障合作连续性。

(二)组织保障到位。教育行政部门、教育集团或园所等主要负责人正式承诺参与,统筹保障教师参训时间与相关配套,确保项目有效落地。

(三)参与规模达标。合作区、合作基地须统筹组织不少于5所成员园,或辐射教师150人以上;核心参与成员园须有不少于20名教师持续参与计划,协同落实行动。

(四)研修条件具备。能够提供集中研修所需场地,支持入园观摩、智能平台应用等,并保障教师持续投入实践改进。

三、合作安排

共创计划原则上以两年为一个完整合作周期。

项目实施前,由专家团队结合申报单位的发展基础、实际需求和重点问题开展调研诊断,并与申报单位协商合作重点、实施方式及推进安排。项目团队将综合申报材料、调研诊断及双方协商情况,确定相应合作层级及合作方案。共创计划设置三个合作层级:

(一)首席合作基地(首席合作区);

(二)重点合作基地(重点合作区);

(三)合作基地(合作区)。

项目具体理念与专业发展框架、培训板块及内容详见《粤港共融·卓越教育共创计划》(附件1)。各合作层级的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安排,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,并以正式合作协议为准,详情请联系咨询电话(附后)。

四、申报时间及程序

(一)提交时间。本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。

(二)填写申报材料。申报单位如实填写《粤港共融·卓越教育共创计划申报表》(附件2),明确拟参与规模、重点关注板块(可根据实际需要多选,最终合作内容及形式以专家诊断及双方协商结果为准)、合作目标及现有基础等内容。

(三)单位确认。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申报表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(四)材料报送。申报单位将签字、盖章后的《粤港共融·卓越教育共创计划申报表》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申报邮箱:cersi_cuhk@163.com,邮件主题及申报表文件统一命名为“共创计划申报+申报单位名称”。

(五)后续安排。项目团队根据申报材料及实际情况开展审核与沟通。具体合作事项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,并按约定签署、履行合作协议。

五、认证与管理

(一)合作认证。共创计划以实物标识与个人证书对合作关系予以确认。根据最终确定的合作层级,分别向合作单位授予相应认证牌匾;向核心参与的培育园授旗,并向项目核心组织者及符合参与要求的教师颁发相应证书。

(二)认证期限。合作认证以一个完整合作周期(两年)为期,期满经复审通过可续期。获授单位可在合作期内规范使用相应标识;合作关系终止或退出后,应停止使用相关标识。

(三)评估管理。共创计划每两年开展一次资质审核与评选,主要依据教师参与程度及专业发展成效、课程与教研落地情况、研究成果产出、组织保障与配合度、辐射带动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,实行动态进出、择优续约。

(四)评选结果分为评优、续约、退出三类。对优秀合作单位和个人予以相应表彰,优秀成果按项目有关安排进行收录、交流与推广。

具体认证、评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材料和合作协议。

六、申报咨询

申报邮箱:cersi_cuhk@163.com

咨询电话:17801060522;17801060587;(+852)26031051

 

附件:

附件一 粤港共融·卓越教育共创计划 - 幼儿园学段.pdf

附件二 粤港共融·卓越教育共创计划 合作基地申报表 - 幼儿园学段.docx

 

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
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院 教育研究与学校改进中心

2026年9月1日